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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军转干部阳光安置细则

2016-09-22 15:41 军转干考试网 http://www.hljgwcm.com/ 作者:华图教育 来源:光明网

【导读】关于河南军转干部阳光安置细则,各位河南军转干部请及时查看了解,根据细则,将接收单位分为2类,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采取量化评价、自主选择的方式安置。

  军转网讯:河南军转干部阳光安置细则。

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,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印发《河南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阳光安置工作细则(试行)》,将统一评价标准,合理配置人才,促进军转干部“阳光安置”。

  根据细则,将接收单位分为2类,党政群机关及其事业单位采取量化评价、自主选择的方式安置;中央驻豫单位、政法部门、机要保密单位、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国有企业,采取双向选择、对口安置的方式安置。军转干部按职级分为5类,分别是正团、副团、营职、连排和9级及以上技术干部,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、符合法官检察官转任条件以及自愿要求到企业工作的,接收单位出具接收函,可对口直接安置,不再参加安置流程。

  对团级职务军转干部量化考核,评价标准是在完善我省原有标准的基础上,以军龄、职务等级、任现职级年限、奖励情况、边远艰苦地区或者特殊岗位工作年限、教育培训情况等6个要素为依据,采取量化计分的办法进行。对营级及以下和专业技术干部,除了量化考核,还要结合统一考试,考试内容为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和《申论》,综合评价按照量化考核结果的50%和各科成绩的50%累计计分。

  按照量化评价综合成绩高低,分类依分排序,确定各职级军转干部在机关或事业单位的安置资格。军转干部根据确定的安置资格,自主填报志愿;选报志愿人数大于分配计划数的,统一组织竞岗面试,面试成绩与量化评价按7∶3计算最终成绩,确定入围人员;未确定接收单位的军转干部,按照依分排序结果,在相应空余安置计划中依分自主选岗。对不按规定参加量化评价、自主选择的军转干部,进行指令分配、保底安置。

(编辑:Sin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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