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新疆公安厅反恐怖特别侦察队接收普通高校毕业生简章(2)
2017-12-21 09:04 军转干考试网 http://www.hljgwcm.com/ 作者:cattrys 来源:新疆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
四、 筛选淘汰
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,从签订接收协议到下达任职命令实行全程筛选淘汰,按照公安部《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》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1、复审复查淘汰。
对已经签订接收协议的毕业生,发现或者发生下列情况的,接收单位有权将其退回学校
(1)未按规定期限报到的,原则上终止协议不予接收,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,必须在规定报到时间七日前征得接收单位同意。
(2)报到时报到证、毕业证、学位证三证之一不全的。
(3)毕业生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。
(4)毕业生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。
(5)经接收单位组织体格检查复查不合格的。
2、岗前培训淘汰。接收对象在入警培训、岗位任职培训和当兵锻炼期间的现实表现、学习训练、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承训单位综合考评后。对思想不稳定、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、心理等原因不适合部队工作的,予以淘汰。
淘汰处理办法,执行《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》相关规定。
五、入警待遇
1、接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经过集中入警培训合格,批准入伍后,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统一进行工作分配。
2、硕士研究生定为正连职现役军官,授予武警上尉警衔;
本科生定为副连职现役军官,授予武警中尉警衔;入伍时间从2018年6月30日算起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 系 人:张干事
联系邮箱:2088136313@qq.com
联系电话:0991—2592019,18099228758
附1:新疆大学校园招聘宣讲会信息 时间:2017年12月21日周四下午4点 地点:校本部10号教学楼103教室
附2:新疆公安厅特别侦察队接收地方高校毕业生报名表(2018年)
(编辑:cattrys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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