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转干考试网
军转干考试网 4006-01-9999
您当前位置:公务员考试网 > 军转干 > 备考 > 公共基础知识辅导 > 2016年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:经济法之产品质

2016年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:经济法之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

2016-11-03 14:05 军转干考试网 http://www.hljgwcm.com/ 作者:cattrys 来源:华图教育

【导读】华图军转网发布:2016年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:经济法之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,供军转干部参考。华图军转干考试网,及时发布军转干考试备考资料、军转干面试模拟题,供2016年军转干部复习备考。华图军转干考试网发布军队文职、公安现役、军转干面试辅导、面试模拟题,敬请关注!

  华图军转网讯:2016年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:经济法之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,仅供参考。华图军转网为大家提供军转干考试、军队文职招聘、公安现役部队招考、士兵提干考试、退役士兵安置等最新资讯和备考教材、课程等内容,帮助军转干部掌握考试资讯,助2016年军队转业干部华丽转身,想了解更多精彩内容请点击华图军转网。

2016年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:经济法之产品质量的赔偿责任

  常识是军转|军队文职|公安现役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的组成部分,为了帮助考生熟悉复习内容,华图军转网为您提供常识知识及模拟题,供广大考生学习。

  1.销售者的先行负责及赔偿义务。我国的产品质量法同时又是一部产品质量责任法。该法规定,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、更换、退货;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,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:(1)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;(2)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;(3)不符合以产品说明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。

  2.销售者的追偿权。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、更换、退货、赔偿损失后,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(以下简称供货者)的责任的,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、供货者追偿。

  由于在绝大多数情况下,用户、消费者只知销售者为何人,且双方存在着买卖合同关系,法律规定首先由销售者承担赔偿责任是非常明智的。同时,为了充分尊重合同当事人的定约自由权,该法规定,生产者之间,销售者之间,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、承揽合同对责任承担顺序有不同约定的,按照合同约定执行。

  相关内容推荐

  2016年军转干考试备考:违反行政许可法的法律责任

  2016年军转干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:正当防卫及其构成要件

 

(编辑:cattrys)

今日直播

1356289人正在这里听课换一批

xxxx

2016内蒙古公职直播讲座

2016内蒙古公职直播讲座
xxxx

2016年广东公职免费讲座

2016年广东公职免费讲座
京ICP备11028696号-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 华图官方微信